一、管理类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国有产权登记表(证)复印件、专项经营资格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公司(包括总公司本身及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合资公司)章程、公司投资合同、企业财务制度、验资报告等;
3、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承诺函(见附件1);
4、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见附件2);
5、公司组织机构图,总平面图;
6、有关本项资产评估的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
7、有关本项经济行为的可性行研究报告、方案、资产处置方案及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
8、公司评估基准日及前三年经审计后的主要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附表(利润分配表、费用表);
9、企业清产核资报告;
10、年度审计报告、过去的资产评估报告;
11、有关公司整体情况的其他材料。
二、财务类
1、银行存款
1)含有评估基准日余额的银行对帐单;若帐面金额与银行对帐单金额不一致时,应提供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注明其中未达帐项并说明原因;
2)如银行存款为定期存单,应说明存款起止期限、存款利率并提供存单复印件(审验原件);
3)银行存款询证函(另行提供询证函样本)。
2、股票投资
1)权属证明复印件(如股权证\托管证\交割单等)(审验原件);
2)若该科目中有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应加以说明,并比照银行存款提供相应资料。
3、债券投资
债券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企业拥有所申报的债券产权的文件资料(审验原件)。
4、应收票据
1)“涉及法律诉讼”的款项提供法院判决书等有关法律文件;
2)用于抵押的应收票据提供抵押文件;
3)大额应收票据的复印件。
5、应收股利
董事会决议或其他利润分配文件
6、应收帐款、预付帐款、
1)对可疑债权应逐笔填制可疑债权调查表(调查表样本另行提供);
2)对“涉诉”的款项应提供法院判决书等有关法律文件;
3)基准日后已收回的款项,应提供原始凭证复印件,如汇款单、进帐单等;
4)欠款单位破产、关闭或资不抵债证明;
5)协助发放应收帐款(预付)帐款询证函(样本另行提供);
6)金额较大的应收(预付)帐款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7)大宗预付款合同协议复印件。
7、其他应收款
1)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的借款协议、收据复印件;
2)其他资料参照应收帐款
8、应收补贴款
有关发放补贴的文件复印件。
9、存货
1)大宗原材料及主要材料、库存商品近期大额采购合同复印件;
2)大额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
3)大宗商品(产品)销售合同复印件;
4)外购存货的帐面价值构成说明,如:工业企业材料价值包括:买价+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挑选整理费等。
10、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资产损失报批文件(包括企业申请报损的资产明细表、鉴定检验证明、报损原因说明等文件、上级单位、财税部门的批文等)。
11、长期投资
区分控股与非控股其他长期投资,提供的资料有所差别
1)对非控股股权投资,应提供投资协议,被投资企业概况(内容包括经营现状、财务状况等)、营业执照复印件、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公司章程(包括补充修改部分)及相关验资报告。
2)对控股股权投资,应对被投资单位做整体评估,即比照本套文件资料提供,同时提供整套评估申报表。
12、长短期借款
1)借款合同协议复印件;
2)担保合同、抵押合同复印件
13、预收帐款、应付帐款、其他应付款
1)涉及法律诉讼的款项请提供法院判决书等有关法律文件复印件;
2)协助发放询证函;
3)对于无法付出的负债请提供有效的法律证明资料;
4)大额应付款或预收款项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14、预提费用
计提依据复印件(如大修计划、利息计算表、征收管理费的文件等)。
15、应付工资福利费
工效挂钩额度批准文件或其他文件的复印件。
16、应交税金
如果资产占有单位享受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请提供减免税的批文。
17、应付利润
提供利润分配方案的文件依据(如董事会决议等)。
18、其他应交款
除教育费附加以外的各种地方性收费的文件(计提依据)的复印件。
19、应付债券
1)发行债券的批文;
2)实际发行情况、应付债券利息计提及支付说明。
20、长期应付款
相关应付款合同协议复印件,如引进设备合同或融资租赁合同等的复印件。
三、房地产类
1、建(构)筑物
1)房屋产权证或替代证明;
2)厂区平面图(指工业厂房)、室外管线图(包括上水、下水、煤气、暖气、蒸汽、电线、电缆等);
3)典型工程的工程决(结)算书及施工图纸或工程概(预)算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当地基准日执行的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及费用定额、调差文件(协助提供);
5)当地基准日执行的造价信息资料(协助提供);
6)当地目前工业与民用各类建筑物的市场行情(售价或建安成本)(协助提供);
2、在建工程—土建工程
在建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证\预售(销售)许可证;
四、机器设备类
1、机器设备
1)大型国产设备的购货发票及合同;
2)典型进口设备的合同、报关单、装箱单;
3)工艺流程图及说明;
4)典型设备档案(包括运行记录、事故记录、维修保养情况);
5)大型设备大修、技改资料(次数、时间、费用);
6)有关设备管理方面的会计制度或法规;
7)技术维护规定。
2、车辆
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按明细表序号填列)(应有照片);对权利人不是资产占有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产权证明资料。
3、在建工程—设备安装
大型设备安装工程竣工资料
五、土地使用权类
1、地产权属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转)让合同、协议;
3)国土部门关于土地使用的处置意见;
4)土地使用权获取费用的支付凭证;
5)土地使用权获取途径、方式、过程等背景资料。
2、地产规划资料
1)用地红线图;
2)总平面布置图;
3)土地位置图(在城市行政区划图中标出);
4)土地开发规划说明及规划图;
5)土地规划用途、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化标准及规划部门的批文。
3、地产状况资料
1)工程地质状况资料;
2)地貌状况资料(形状、坡度、障碍物等);
3)自然环境状况资料(生态、景观等);
4)建筑物情况资料(权属、数量、面积、结构、高度、建设年代等);
5)其他地上附着物情况资料;
6)基础设施开发程度资料,如即七通一平情况资料(道路、电力、电讯、自来水、污水、煤气、热力、地坪)及所付费用。
7)商业服务设施配套情况资料。
4、参考资料
1)城市行政区划图;
2)城市交通图(或旅游交通图);
3)地区宏观发展规划;
4)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控制指标;
5)城市概况资料(城市的战略地位、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设施、交通条件、人口规模、旅游资源、投资规模)。
5、地价资料(协助提供)
1)城市基准地价文件及图表;
2)城市用地分类表;
3)城市地价区类划分文件;
4)地产所在地区土地级别;
5)土地取得时所支付的征地、拆迁及安置费用;
6)城市土地典型地价水平(最高价、最低价、平均价);
7)地产周边土地出(转)让、出租案例(时间、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价格等);
8)当地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的有关规定;
9)地产所在地区物价上涨指数和地价上涨指数。
六、专利与专有技术类
1、委托方为技术出让方
1)关于评估对象(专利或专有技术)的详细说明,特别是关于该项技术的先进所在及其实质性内容的文字资料(或图纸、数据)。
2)关于该项技术的产权界定资料,若为专利请提供专利证书及专利号;若为专有技术须提供省部级以上的鉴定文件。
3)该项技术的研制、开发成本费用。如该技术已使用过,则提供前三年为本企业创造的效益(应说明生产规模)。
4)关于该项技术的先进性、适用性与经济合理性的有关权威部门鉴定与证明文件。
5)技术成熟程度和预期寿命。
6)预期在何种生产规模下该技术的应用可能产生的效益。
7)市场情况预测:市场需求情况、占有率、同行业或同类产品的竞争情况、行业平均获利情况。
8)该技术的转让情况:转让方式、转让次数、地区。
2、委托方为技术受让方
除需提供该项技术的详细资料外,尚需提供:
1)预计引进该技术后的投资规模、进度。
2)生产规模、预计生产情况。
3)预计资金占用情况(固定资产及分类、流动资金)。
4)按预期技术有效期预测产品产量、单价、销售额、销售成本、期间费用(管理、销售、财务费用)。
5)本企业过去三至五年的经营状况、财务历史数据(至少需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6)本企业人员素质状况与管理水平。
7)市场环境情况与发展前景、同行业的平均收益率。
3、若为合资或投资入股进行评估,则除上述资料外,尚需提供新建企业的法律性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等。
七、商标类
对商标等无形资产的评估,需要客户的全面配合,提供充分、可靠的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1.客户的概况(包括经营历史、现状)、经营业绩(特别是前五年的);
2.商标概况, 包括: 商标注册的时间,商标的注册地点、证书号、保护内容、使用范围及商标的种类,有无其他商标(包括名称),商标的法律诉讼情况,商标的知名度,商标有无参加有关的国际性公约、协定(附件说明)等;
3.客户前五年的会计报表和其他财务资料,至少需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客户产品质量、产量、工艺流程、出口历史及展望;
5.商标注册有关的法律性证件,包括注册证书及注册范围等、营业执照等;
6.客户的经营战略(长期规划),特别是今后五至十年的长期规划;
7.客户今后五至十年财务数据预测,资料包括:
1)销售、生产预测;
2)生产成本费用(制造成本、期间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预测;
3)折旧及税金;
8.客户所在行业的竞争对手分析、客户对竞争格局的预测,市场开发预测及自身投资能力分析。
注:以上1至6项为必要提供,7至8项为尽量提供。
八、商誉类
商誉评估需要客户的全面配合,提供充分、可靠的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1.客户概况:包括企业发展历史沿革、企业现状及预期状况,经营业绩(特别是近五年的),知名度与美誉度。
2.企业生产经营概况:包括企业主要产品质量、产量、工艺流程、产品和企业所获荣誉、经营效益。
3.企业员工人数、组成、文化素质与管理水平。
4.客户前五年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至少需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客户经营发展战略,特别是今后五至十年的发展规划。
6.未来五至十年财务预测:包括销售收入、产量、生产成本、期间费用以及贷款额、利率、折旧、税金及损益。
7.客户所在行业竞争对手的经营概况,客户在市场竞争中的有利和不利因素,预测竞争格局,是否能垄断或部分垄断市场。市场开发预测及新产品开发前景及自身投资能力。
8.营业外收入及支出的项目及其变化趋势。
9.国内同行业平均资产收益率。
九、收益法预测相关资料
(一)财务资料
1.评估基准日前5年(若实际经营期不足5年,则提供实际经营年度的数据即可,下同)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成本流转核算明细表、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表、管理费用明细表、销售费用明细表等成本费用明细表Excel电子版及复印件;
2.若企业有对外长期投资,需提供各被投资单位历年损益情况(前5年会计报表)、历年分红情况;
3.历年追加固定资产及其他投资的情况,未来年度拟追加投资的规模、方式、金额及其时间计划;
4.未来年度的融资、偿还贷款计划,有息负债预计增减变化情况;
5.营运资金预计增减变化情况、趋势,及其与营业收入增减变化的相关性;
6.非营业性资产的说明及其种类、金额。
(二)业务经营资料
1.企业享受的主要优惠政策;
2.企业投产后各年计划完成情况;
3.企业在同行业和地区经济、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及其影响,国内同行业销售网络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4.企业经营优势和劣势分析;
5.企业未来发展规划、前景及主要经营风险的分析及相应的对策;新增投资计划、项目、简介,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额、回收期、新增收入和利润等),项目可研报告,投资项目的立项批文;
6.未来行业的市场状况及企业未来的市场占有情况分析;
7.国内外与企业类似技术的发展情况;
8.企业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渠道及材料的市场供应情况;
9.企业近5年的财务预算及执行情况分析。
(三)未来五年收益预测
1.现金流量的预测及简要说明
(1)未来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预测,包括:收入的构成以及变化趋势、变化的原因和依据等;
(2)未来年度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的预测,包括但不限于计税基础、税种、税率;
(3)未来年度的主营业务成本预测,包括但不限于成本的构成、变化趋势、变化的原因和依据:
①修理费:企业前三年大修计划复印件(涉及预算金额、完成计划金额)、2007年大修计划及以后年度大修计划;
②工资:2006年企业年平均人数、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年限、工资标准的确定及组成项目、最近几年工资增长水平、工资在整个行业的水平、目前人员结构与生产规模的匹配关系、未来三年企业员工招聘计划;
③材料费:可分为主要材料、次要材料。分主要材料和次要材料分别测算;
④折旧:按资产折旧年限的不同,分项汇总测算。
(4)企业评估基准日的长短期借款明细清单及未来年度财务费用的预测(含贷款机构、金额、发生日期、贷款期限和利率);
(5)未来年度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的预测,包括:各项费用的构成明细、发生依据等;
(6)未来年度其它收入费用的预测。
2.未来收益预测的各种假设、执行的会计政策;
3.各种预测依据的证明资料;
4.企业日常运营所需的最低月现金额及年现金额;
5.企业应收款、应付款的历史三年周转天数。与客户签订的典型合同。
附件1
(委托方或资产占有方名称)公司
承 诺 函
广西正科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为 事宜,我单位委托你公司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资产、负债(或股权)进行评估。为确保资产评估机构客观、公正、合理地进行资产评估,我单位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符合国家规定并已获批准;
2.所提供的财务会计及其他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关重大事项揭示充分;
3.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权属明确,出具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合法有效;
4.所提供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资料客观、真实、科学、合理;
5.不干预评估工作。
委托方或资产占有方名称(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由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共同撰写,企业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
一、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概况
(一)企业名称及简称、注册地址及总部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名;
(二)企业性质:企业历史沿革,目前人员构成,隶属关系的演变,股份企业设立、重组情况或拟进行的重组情况;
(三)经营业务范围及主要经营业绩;
(四)近三年来企业的资产、财务、负债状况、业务类型及经营业绩,已经审计或正在进行审计的,应说明注册会计师发表的意见;
(五)主要产品品种、生产能力、近年实际生产量、销售量,主要市场及其市场占有率,本企业产品在同类产品市场的地位,产品质量情况,主要原材料、能源供应情况,环境污染及治理情况,产品有无出口及出口状况;
(六)形成企业主要生产能力的状况,正在或计划进行的投资项目简况和今后五年的发展规划;
(七)执行的主要会计政策,折旧方法,生产经营是否存在国家政策、法规的限制或优惠,生产经营的优势分析、各种因素的风险。
二、关于评估目的的说明
(一)说明评估目的及与评估目的对应经济行为的进展状况,评估目的实现后预计产生的影响;
(二)已经获得有关部门批准的,应载明批件名称、批准日期及文号,并收录于附录的资料清单之中。
三、关于评估范围的说明
(一)说明需要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具体资产范围、明确载明需要评估的资产和负债的类型、帐面金额及资产状况;
(二)对于租赁或特许使用的资产以及没有会计记录的无形资产应特别说明;
(三)如在评估目的实现前有不同的资产占有者,应列表载明各资产占用者待评估资产的类型、帐面金额等。
四、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
(一)明确所选取的评估基准日,评估基准日表述为:××××年××月××日;
(二)适当说明选取评估基准日的理由及其合理性,如评估基准日受特定的经济行为文件所约束,应载明该文件的名称、批准日期及文号。
五、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
(一)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要写明所有对评估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如委托评估的资产曾经进行过清产核资或资产评估,应说明曾经进行的评估情况和调帐情况;
(三)如存在影响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重大合同、重大诉讼事项,要逐一介绍;
(四)对存在的抵押、质押、担保及其它或有负债、或有资产应说明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和负债的关系。
六、资产及负债清查情况的说明
资产委托方和占有方须对本企业因进行资产评估而组织开展的资产及负债清查的情况和结果作出说明,主要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列入清查范围的资产及负债的种类、帐面金额、产权状况、实物资产分布地点及特点;
(二)清查工作的组织、时间计划、实施方案;
(三)清查核实所采取的措施、待处理、待报废、高、精、尖设备和特殊建筑物以及毁损、变质存货检测、鉴定的情况;
(四)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资金挂帐、呆坏帐、无需偿付的负债情况及其原因分析;
(五)根据有关规定对发现问题进行帐务调整的情况,并列示调整前后比较表。
七、资料清单
列示资产委托方、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资产评估资料名称,主要包括:
(一)资产评估、清查登记表(由评估机构出具样式);
(二)资产与负债清查结果;
(三)相关经济行为的批文;
(四)会计报表(前三年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五)产权证明文件(房产证、土地使用证、重大设备购货合同及发票、商标注册证、专利证书);
(六)重大合同、协议等;
(七)生产经营统计资料(基准日的资产负债率、流动比、速动比、应收帐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销售利润率、净资产利润率、成本费用率等);
(八)其他与评估资产相关的资料(如与外方合作协议,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及租约等)。
资产占有方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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